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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宣導-修正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」, 名稱並修正為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 及服務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以 臺教學(四)字第1122806413A號令修正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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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9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22806413D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詩婷專員(電話:02-77367892)。




發布時間: 2024-01-13 08:40:09
發布單位: 六合國小輔導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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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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