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宣導-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 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 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 年12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A號令修正發 布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D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發布時間: |
2024-01-13 08:42:04 |
發布單位: |
六合國小輔導室 |